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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谋篇布局之年。全国计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发展,加强计量战略规划和法治建设,优化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强化计量监管,完善计量服务保障,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
一、聚焦战略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一)加强计量整体规划和战略研究。组织开展《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0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新时期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提高计量政策研究与宏观管理水平。在国家计量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专业工作组,强化计量发展战略高端智库建设。
(二)完善计量法治建设。配合做好《计量法》修订工作,争取提请国务院审议之后早日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程。对现行计量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一揽子分类修订计划,推动《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为做好计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推进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开展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政策研究,明确我国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目标任务,研究起草关于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层面重视先进测量体系建设,争取将先进测量技术研究等内容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帮助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升国家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紧紧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融合、互认、合作、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关于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推动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共用,逐步实现区域内计量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五)加强计量对国防建设的支撑与服务。深入落实计量相关规划,加强计量资源共建共享,推进计量科技协同创新。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计量治理体系
(六)继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组织编制《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开展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抽查。紧密跟踪、积极参与国际单位制变革和相关国际标准规范的制修订。
(七)完善计量技术机构体系建设。开展计量技术机构改革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完善计量技术机构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为促进计量技术机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制度环境。支持各级、各类计量技术机构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探索推进计量授权制度改革。继续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推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信息化进程。
(八)完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落实新修订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依法从事计量检定任务人员的管理,推动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为量值溯源和传递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九)完善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机制。编制完成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架构。发布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采用国际计量规范规则》,组织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评价细则》,加快建设计量技术规范管理系统,完善计量技术规范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制定《计量技术委员会考核细则》,加强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组织开展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抽查,提高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质量。
(十)加强计量比对管理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计量比对改革创新,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措施,持续推进计量比对分类实施。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计量比对工作的意见,完善计量比对制度措施。聚焦计量监督管理和计量技术机构需求,总局组织10项以上国家计量比对项目,鼓励各地加强地方计量比对工作。
三、夯实计量基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一)持续提升国家计量基准水平。抓住计量量子化变革机遇,着力推进以量子计量与传感为核心的基础前沿研究,不断提高时间频率计量基准等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水平,提升我国最高测量能力。
(十二)推进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制定或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目录或建设规划,将相关工作纳入当地政府考核,加快推进向社会公开共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效能,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提升标准物质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标准物质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标准物质管理模式、管理规则和技术规范。加强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急需标准物质研制。积极开展标准物质信息梳理与公开。
(十四)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更好发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计量基础科学、前沿测量技术研究方面的龙头作用,带动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不断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提升计量检定校准、型式评价能力。鼓励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积极参与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工作组)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加大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援藏、援疆、援青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对口交流学习制度。鼓励和支持培养高端、复合型计量人才参与国际计量技术活动。鼓励计量技术机构成为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指定试验机构,提升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能力水平。
(十五)推动计量数据的科学管理和服务方式研究。加强计量数据管理与应用、计量数据支撑计量活动数字化等研究。探索开展计量数据支撑重点领域发展的试点。进一步完善标准参考数据的建设与管理方案,推动标准参考数据建设试点。
(十六)推动计量科技创新。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协调,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相关科研专项,支持计量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构建计量科技创新联盟,为计量科研的全寿命周期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计量科技创新生态。
四、加强科学监管,提升计量治理效能
(十七)进一步规范计量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计量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系统的改进和完善工作,提高办理效能和办理质量。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十八)加大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探索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新机制。继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检查,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净含量不准等计量违法行为,加大对民生计量的监管和保障力度。全力配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跟踪检查整治成果。
(十九)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电能表“智慧”监管改革工作。持续跟踪国家电网智能电能表状态评价及更换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进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为全面推进电能表周期检定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力求建立“企业自控、用户监督、政府监管”的新机制。
(二十)加强计量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计量科普基地建设,做好“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计量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和推广,加强计量业务数据可视化分析应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计量信息化系统和计量大数据平台。
五、紧贴实际需求,提升计量服务产业能力
(二十一)完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产业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要求。积极培育和新建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对现有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进行全面梳理和阶段性评价,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机制,持续推进产业计量测试平台和联盟建设,为产业创新发展夯实计量基础。
(二十二)推进仪器仪表产业质量提升。在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仪器仪表产业状况调研,了解仪器仪表行业计量需求。研究起草推进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计量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重视和支持。鼓励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加强计量测试设备、计量基标准装置等仪器设备研制,开展计量与仪器仪表方面的研讨交流。
(二十三)持续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积极发挥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作用,配合节能主管部门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和应用。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技术能力建设,总结能源计量服务做法并进行推广示范。完善天然气能量计量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为天然气计价方式改革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使用率。
(二十四)加强资源环境计量工作。联合水利部门研究制定取用水计量管理指导意见,完善取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开展环境计量工作调研,了解环境监测和保护方面的计量需求和问题,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完善计量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的能效领跑、水效领跑活动。
(二十五)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积极落实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各项计量惠企政策,以专家入企帮扶、开放实验室、计量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产业计量测试服务等方式,继续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聚焦当前中小企业计量需求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为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质量提升。
(二十六)推进计量技术规范有效供给。梳理汇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相关国际标准、国际规范、国家及行业标准等权威技术文件名录,供社会参考使用。增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的时效性,及时、免费向社会提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完善面向产业的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高端制造、环境监测、物联网、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计量技术规范。
六、发挥各方作用,构建计量机制化工作格局
(二十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海洋、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计量工作的重视,帮助完善行业计量体系,发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和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和行业成立面向行业、产业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技术规范和研制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具。
(二十八)推进地方计量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各地计量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推广示范交流。支持地方大胆探索计量治理模式和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各地成功经验,丰富计量监管手段,提升计量综合监管效能。积极吸收地方智力资源,参与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组织开展全国计量处长、院长和计量业务专题培训,提升计量骨干能力,提高计量监管水平。
(二十九)积极发挥行业学协会作用。充分利用学协会资源和力量,开展各类计量政策研究、调研和咨询服务。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及时梳理行业、企业计量需求、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协会发起成立计量领域的协作联盟、创新联盟或服务联盟,促进计量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七、参与国际计量治理,提升计量国际化水平
(三十)深度参与国际计量组织治理。加强与OIML、BIPM(国际计量局)等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计量组织决策和规则制定,适时签署总局与OIML关于法制计量合作谅解备忘录。筹备办好2020年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大会。与OIML和APLMF(亚太法制计量论坛)合作在华举办电能表国际培训班。继续做好OIML顾问工作组工作,牵头修订OIML B21“关于OIML培训中心框架”文件,分享中国实践,贡献中国方案。
(三十一)推动“一带一路”计量国际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计量合作交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计量制度国别比较研究,为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创新提供借鉴。加强计量政策和技术交流,实施重点国家对外计量培训援助项目。
(三十二)推进国际计量互认和研究。开展计量标准和测量方法联合研究,加强多边和双边量值比对等实质性合作,促进量值国际等效一致。秉承合作开放态度,加快计量双多边互认进程,不断扩大校准测量能力互认范围。积极推进OIML证书互认制度的实施,跟踪研究OIML证书互认制度相关文件,指导OIML证书指定试验机构做好国际评审准备,适时组织举办OIML证书用证机构培训班,进一步宣贯OIML证书互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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